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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_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zmhk 2024-06-03 人已围观
简介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_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最新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的应用场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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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管理制度2、酒店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有什么?3、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酒店管理制度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
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_鞋,肉色统补袜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
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
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
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
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
酒店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有什么?
酒店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有: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管理层次
酒店的管理层次一般都呈金字塔形式,从塔底到塔顶,由宽到窄。管理的幅度则是越往上层,管理难度越大,管理幅度越往下层,管理的幅度越小。国内比较常见的酒店管理是直线职能制管理,在该管理体制中,任何一级领导、管理人员、服务员都要明确自己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及本人应该具有的工作技能和知识。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酒店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自觉遵守宾馆管理制度,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填写客房清洁日报表,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宾馆经理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记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急求旅馆各项管理制度
星级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规章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 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 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 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招待所)、旅店、旅社、客栈、浴室、度假村等(以下统称旅馆),均按《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管理。
第三条 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一)房屋建筑、消防设备、通道、出入口和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利用人防工程开办旅馆的,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二)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三)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
(四)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
第四条 开办旅馆,应当向所在地市、县(市、区)公安部门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第六条 旅馆必须建立下列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或者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物保管制度。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人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七条 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物。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地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人旅馆。
(四)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嫖宿、吸毒、赌博、传播*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八条 公安部门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开办旅馆的安全条件,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档案。
(二)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并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
(三)协助旅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四)总结推广旅馆业治安保卫工作经验,表彰治安保卫工作中的先进人物。
(五)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第九条 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秩序和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公安部门依法传唤、拘捕隐匿在旅馆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告知旅馆负责人或旅馆治安保卫人员;旅馆负责人或旅馆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对下列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
(一)对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治安措施,维护旅馆治安秩序,保障旅馆、旅客安全起到积极作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二)向公安部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者维护旅馆治安秩序,成绩显著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由公安部门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开办旅馆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并责令补办手续或予以取缔。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四)项、第七条第(三)、(四)项规定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其中,旅馆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二)、(三)项、第七条第(一)、(二)、(五)项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因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等原因,致使旅馆成为违法犯罪活动场所的,可以吊销该旅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旅客申报的失窃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属旅馆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的,旅馆应予赔偿经济损失;属旅客不遵守旅馆治安管理制度造成的,旅馆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30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实施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谁能给我一份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一条 为了维护旅馆业的治安秩序,保障旅馆、旅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店、旅馆、旅社、饭店、酒店、宾馆、大厦、招待所、度假村、山庄、疗养院、会所、接待站等(以下称旅馆),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队在粤开设对外营业的旅馆按照本规定管理。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制度。工商、旅游、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馆业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旅馆业经营者、旅客和其他在旅馆内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维护旅馆治安秩序。第五条 经营旅馆应当具备以下安全条件:
(一)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旅馆位置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加油站的距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四)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按照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六)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国家旅店业卫生标准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第七条 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须填写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旅馆建筑物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材料;
(二)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材料;
(三)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属租赁房屋经营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人产权登记合法手续;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旅馆名称;
(五)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资料;
(六)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资料;
(七)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资料;
(八)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平面图。第八条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合并、改变名称、改变内部结构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应当经原核发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停业、转业的,应当在停业、转业前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交回原核发许可证的公安机关。第九条 旅馆经营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门卫、住宿登记、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情况报告等旅馆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二)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三)确保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四)组织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第十条 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传送到旅馆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尚未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将住宿登记表于当日送旅馆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旅馆应当妥善保管住宿登记表册,保存期1年。第十一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术防范监控资料,但国家侦查机关办案需要提供的除外。第十二条 提供国际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应当安装已经取得公安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第十三条 旅馆附设经营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美容美发、音乐茶座、棋牌室、电子游戏机室、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十四条 旅客应当自觉遵守住宿的有关事项,按照规定交纳房租,协助旅馆维护治安秩序,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接受公安民警和旅馆保卫人员的询问,并如实反映情况。第十五条 旅馆内,严禁卖*、嫖娼、赌博、吸毒、传播*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求助宾馆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工地各责任单位应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宜参保火灾公共责任险。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 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施工进度计划;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4.2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包单位应设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组织制订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并逐级上报。
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责任人应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工地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在工地入口处设置消防组织架构图,明确人员及****。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工程实施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
1)高度超过50 m的建筑工程;
2)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商场部分面积大于10000㎡的商住楼建筑工程;
3)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其他工业厂房(不含土地费用,下同);
4)占地面积大于1500㎡甲乙类仓库和占地面积大于12000㎡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
5)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
7)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工程;
8)经消防性能化设计或评估的特殊工程;
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的其他工程。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灭火预案;
3)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4.5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针对工程特点,拟定施工工程消防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确定防火重点部位,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消防资格,确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组建分包单位义务消防队;
3)组织施工工地人员和分包队伍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演练;
4)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好施工工地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5)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对明火作业的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动火制度,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分包队伍的防火管理;
8)负责做好防火基础资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档;
9)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负责对分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自觉遵守施工工地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服从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各项消防安全要求,并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分包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巡查;
4)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无遮挡,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等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防火检查。
工程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能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5 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
一般规定
施工工地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
施工现场各区域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l)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之外。
2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分别存放,做到一物一库,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3 施工工地宜设有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4 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水源,设置高层临时供水管网和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电源应单独设置。
5 在建工程禁止作为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使用。
6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电源线必须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
7 施工工地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8 施工工地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8kg灭火器每组不少于两具,并应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9 在施工工地建筑内及建筑物屋顶上制作防水层时,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护。
10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禁止在施工工地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11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内禁止随处吸烟。除仓库区外,每区可以设置一个吸烟区,烟蒂应当丢入有水的烟缸内。
12 在施工工地的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办公生活区防火安全
1 施工工地生活区内搭建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不得与办公、住宿混合,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选择安全地点独立搭建,层数不得超过2层,并落实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用气。
2 搭建的临时办公场所和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且不宜超过2层,禁止搭建木板房。
3 不得在在建工程内搭建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点。如果确有困难时,在建工程内设置的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应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4 高压动力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2.5 搭建的临时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应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
5.2.6 临时建筑物内宿舍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超过20人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人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
5.2.7 临时宿舍位于两个楼梯之间的房间,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2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房门至最近的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12m。
5.2.8 临时宿舍内应确保规范用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乱拉乱接电线,应在每间宿舍采取一定的限流安全措施。
5.2.9 临时生活区内的办公、宿舍用房每100平方米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
5.3 施工作业区防火安全
5.3.1 施工工地动少作业区应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和严格落实“一点一证一监护”的动火措施。
5.3.2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5.3.3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5.3.4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2)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3)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构成威胁;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
9)有压力或密闭的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5.3.5 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5.3.6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在储存和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同置一车或同存一库,气瓶应有防震圈、防护帽,使用时配备完好的表具和气管,存放或使用时不准卧放。
2)两者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距明火处不应小于10m。
5.3.7 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工地,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5.3.8 施工工地木操作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禁止将切割机等存放在木工间内。
5.3.9 施工工地架设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必须由电工进行,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5.3.10 施工工地不准私接乱拉临时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支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
5.3.11 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镐灯(太阳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5.3.12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和热得快等。严格控制非生产使用电加热器。
5.3.13 施工工地应确保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对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3.14 大型公用建筑商业内装修时,应设专业安全员管理巡视,封闭管理,与装修层连同部分管道井用不燃材料封闭,并设有专用安全疏散通道。
5.3.15 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阻燃安全网。
5.3.16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2)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3)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4)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7)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3.17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2)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3)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4)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5.4 仓库区防火安全
5.4.1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5.4.2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工地,应当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5.4.3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设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5.4.4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5.4.5 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每30平方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
6火灾隐患整改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工地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6.1.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
6.1.3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6.2 整改措施
6.2.1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消防责任人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功率电热器具的;
3)违反规定在施工工地吸烟、乱扔烟头、火源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
6)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
6.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6.3 火灾隐患预防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根据火灾隐患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类隐患的再发生。
7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工地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等必须持证上岗。
7.1.2 施工现场可以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宣传板报、设置消防角、消防专栏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
7.1.3 施工工地应当对防火重点岗位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7.1.4 消防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7.2 培训内容
7.2.1 施工工地进行的消防安全培训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和重点防火部位及保护措施;
3)基本消防设施(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熟悉本工地的灭火预案。
7.2.2 施工工地的培训人员范围:
1)消防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
2)工地防火重点岗位人员;
3)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
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
8 灭火和应急预案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工地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8.1.2 灭火和疏散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8.1.3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1.4 演练前应通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混乱;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预案内容。
8.2 具体内容
8.2.1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 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信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工人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8.2.2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通知附近工人撤离,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工地各级消防安全主管报告。
8.2.3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要点:迅速从疏散楼梯有序疏散:尽量不要利用电梯疏散。
8.2.4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就近利用水源,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8.2.5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措施要点:按预定通信联络方式,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救护伤员。
8.2.6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调查。
9 火灾事故处理
9.0.1 施工工地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并按照灭火和疏散预案,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
9.0.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为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9.0.3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
9.0.4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9.0.5 火灾发生后,应当对事故发生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对策,对有关责任者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全体工人。
10 法律责任
10.0.1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行为,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改正。
10.0.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整改情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10.0.3 违反本标准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宾馆安全防范规章制度 的材料 求求求啊!1!
一、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二、认真检查各区域,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人员在当值期间要全心全意保护酒店财物、客人生命财产及人身的安全,不要替任何不认识的客人开门,除非接到前厅部的通知及证明。
四、房间清洁卫生有客人进入时,应有礼貌的查看客人的钥匙牌与房号是否相符,防止他人误入房间。
五、客人忘记带钥匙而你又不认识的应与前台联系,待前台证实身份、通知后方可开门。
六、发现有可疑的陌生人在走廊徘徊或在客房附近出现,或客房房间有异常情况,房内发现有动物或违禁品,客人情绪变化,生病或特异行动,均需立即报告领导。
七、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时要注意桶内有无特别的物品,有无客人无意中掉下或错误放置的东西。
八、关门时要拉住门把关门,不可随便拉住门边便关门,避免夹伤手,要检查门是否己锁好。
九、钥匙要小心保管,做到钥匙不离身,不可随便乱丢乱放。下班前安全交给接班人,钥匙不准带离酒店,弄断了的钥匙亦要整体交回。
十、清楚、明白楼层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旅店旅客住宿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宾馆内部治安管理,保障宾馆和住客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宾馆旅客住宿登记建立如下制度
一、户口登记员必须严格履行畜旅业治安管理《细则》的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按十二项工作职责,严格登记旅客入住手续,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二、仪表端正,说话和气,热情接待旅客,详细介绍宾馆情况和旅客住宿须知以及宾馆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旅客行李,贵重物品,现金交宾馆代保管的动员工作。
四、严格旅客住宿制度
1)国内旅客入住坚持凭法定有效证件详细登记入住。
2)认真做好证件的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件和伪证件人员混进宾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超越范围接待,港、澳、台外国人入住。
4)严格执行双人房包房制度,两人异地不同工作单位的旅客、户口登记员不得安排两人包房。
5)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须凭本人结婚证,男女双方都在45岁以上,同一户口所在地均可登记住宿。
6)妥善保管好旅客住宿登记表,退房旅客登记表,一式两联配齐,一日一装订,一月扎封妥善保管。
五、认真做好通缉犯罪分子在我宾馆落网。
六、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况,交接房费收缴情况,交接旅客财物保管情况,做到事事有记载,交接有签名。
七、坚持岗位遵守制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假日旅店值班制度
为了把宾馆的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层层有人管,岗位不离人,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落实值班制度,经理坚持八小时轮流值班,做到二十四小时有专人负责。
二、值班经理,检查督促上班人员岗位责任制情况,做到坚持查岗,事事有记载,坚持按岗位责任办事,奖罚分明。
三、坚持查房制度,了解住客情况,掌握重点,注意疑点,交接班定时查房。
1) 查房时间,住客人数。
2)查房间安全设施。
3)查是否违法犯罪活动。
4)查火源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宾馆旅客安全。
四、当班值班人员应坚持守岗位,提高警惕,勤巡视,勤检查,积极协助住宿登记员,楼层服务员,保安员维护岗位秩序,做到本岗位工作有条有理。
五、经理值班应检查岗位,督促做好各岗位的交接班工作,做到责任分明。
六、落实上班培训上岗制度,做到分期分批培训,人人持证上岗。
客房部员工岗位职责
(一)客房部经理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酒店副总经理
直接下级:管家部经理、客房楼层主管
[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酒店副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指令,向副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 根据酒店确定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负责编制客房部预算,制订各项业务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与监控,实现预期目标。
3、 以市场为导向,研究并掌握市场的变化和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创收,坚持以部门为成本中心的方针,严格控制成本,降低消耗,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4、 主持部门工作例会,听取汇报,督促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 负责客房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督促本部门各管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6、 负责客房部的日常质量管理,检查督促各管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实行规范作业,每日巡视本部门各管区一次以上,抽查各类客房10间以上。
7、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服务宗旨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督促各管区有计划地抓好培训工作和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活动,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8、 沟通本部门与酒店其他部门的联系,配合协调地搞好工作。
9、 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广泛听取和搜集客人意见,处理投诉,不断改进工作。
10、审阅各管区每天的业务报表,密切注意客情,掌握重要接待任务情况,及时检查和督促各管区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及迎送工作。
11、负责客房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督促各管区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参与客房的改造和更新装修工作,研究和改进客房的设备设施。
12、考核各管区经理、主管的工作业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13、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抓好部门文明建设。
(二) 管家部经理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客房部经理
直接下级:公区主管、洗衣房领班
[岗位职责]
1、 执行客房部经理的工作指令,负责管家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向客房部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坚持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有效地组织公共区域和洗衣部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3、 主持本部门工作例会,督促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 负责管家部的安全和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检查和督促各管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实行规范作业,每日巡视本部门工作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负责管家部员工服务宗旨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督促各管区有计划地抓好培训工作。
6、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树立整体营业思想,互相沟通。
7、 审阅各管区每天的业务报表,密切注意客情,掌握重要接待任务情况,及时检查和督促各管区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8、 负责管家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督促各管区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9、 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抓好部门文明建设。
(三)公区主管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管家部经理
直接下级:保洁领班、保养领班
[岗位职责]
1、 执行管家部经理指令,并向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2、 负责酒店公共区域的清洁及绿化工作的质量管理,组织员工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酒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绿化工作。
3、 加强费用开支控制,负责管区内财产和物料用品的管理和领用,督导员工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和节约物料用品。并做好维护保养和保管工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或提出更新意见。
4、 坚持服务现场的管理,负责对班组工作的考核,员工考勤和业务培训。
5、 沟通与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6、 关心员工生活,了解员工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抓好班组文明建设。
(四)保洁领班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公区主管
直接下级:保洁员
[岗位职责]
1、 执行主管的工作指令,并报告工作。
2、 带领和督导班组员工,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地毯,沙发的清洗工作,和绿化布置,养护清洁工作。
3、 负责清洁机械,绿化工具和保管,保养和物料作品的领用、发放。
4、 了解公共区域风各种设备设施和家具的使用情况,及时报修和报告主管。
5、 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工作安排和考勤,以及时对新员工的带教工作。
6、 负责交接班工作,做好交接记录。
7、 关心员工生活和思想状况,抓好文明班组建设。
(五)保洁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保洁领班
[岗位职责]
1、 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掌握花木的养保、培育和修剪技术。
2、 检查责任区内各种设备设施和家具的完好情况,及时报告和报修。
3、 做好清洁机械和清洁用品的保养和保管工作。
4、 严格按照绿化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花木的布置、养护和清洁工作。
(六)保养领班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公区主管
直接下级:保养员
[岗位职责]
1、 执行主管的工作指令,并向其汇报工作。
2、 带领和督导班组员工,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和质量标准做好公区内硬件设施设备日常的清洗保养工作。
3、 负责公区的清洗设备及保养工具的保管、维护保养,及物料用品领用发放。
4、 了解公区内各种硬件设施设备及家具的使用情况,掌握其性能,及时按要求进行保养。
5、 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工作安排和考勤,以及对新员工的带领工作。
6、 负责与各部位的沟通协作。
7、 负责交接班工作,做好交接及工作记录。
8、 关心员工生活和思想状况,抓好先进班组建设。
(七)保养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保养领班
直接下级:无
[岗位职责]
1、 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各项保养维护工作。
2、检查责任区内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报告和报修。
3、做好清洁机械和清洁用品的保养和保管工作。
4、按照保养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洗衣房领班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管家部经理
直接下级:干水洗熨烫工、布草保管员等
[岗位职责]
1、执行管家部经理的工作指令,并向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2、督导员工做好各类布草和工作服的质量检查和收调保管工作,防止短缺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布草和工作服流入使用部门。
3、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掌握各类布草和工作服的使用、损耗情况,及时提出更新、报废和添置计划,防止调换使用脱档。
4、督导洗涤组员工严格按照洗涤、熨烫工作流程,做好各类布草、客衣及工作服的洗涤熨烫工作,确保质量标准。
5、 负责洗衣房财产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督导员工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6、 坚持服务现场的管理,负责对各班组日常工作考核、员工考勤和业务培训。
7、 负责员工的工作安排,考勤和对新员工带教工作。
8、 沟通与各使用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9、 搞好消防保卫工作,确保员工人身和酒店财产安全。
10、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搞好各管区文明建设。
11、处理客人各类投诉、需求和咨询情况。
(九)干水洗熨烫工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洗衣房领班
[岗位职责]
1、服从洗衣房领班的工作安排。
2、 按照洗熨工作规范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种布草、工作服及
客衣的洗涤、洗熨工作。
3、做好各类机器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节约使用各种物料用
品。
4、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
(十)布草保管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洗衣房领班
[岗位职责]
1、 服从洗衣房领班的工作安排,做好布草的质量检查、贮存保管和收调工作。
2、 认真检查和验收洗净的布草洗烫的质量、收调和检验废旧的布草,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布草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 贮存保管的布草账物相符,收领、发放布草手续完备,登记清楚。
4、 负责收调的各类布草分类清点和计数登记工作,手续完备,准确无误。
5、保持布草房的整洁,做好清洁卫生和财产设备的保养工作。
(十一)工服房服务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洗衣房领班
[岗位职责]
1、 服从洗衣房领班的工作指令,做好工作服的质量检查、贮存保管,收发和缝补工作及改制各类报废的布草。
2、 认真检查和验收洗净的工作服,检验废旧的工作服,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服提出处理意见。
3、 认真做好收领、发放工作服的分类、清点和计数登记工作,手续完备,准确无误。
4、 贮存保管的工作服账物相符。
5、 保持工服房的整洁,做好清洁卫生和财产设备的保养工作。
(十二)客衣收发员兼文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洗衣房领班
[岗位职责]
1、 服从洗衣房领班的工作安排,准确及时收取和送回客衣。
2、 认真收验客衣,核对件数、房号及洗涤要求,检查客衣中是否有遗留物品,并做好记录及签收。
3、 负责客衣洗熨后的质量检验,并把符合质量要求的客衣按送衣程序送到房间,认真做好登记。
4、 负责送洗衣账单到前台收银处。
5、 做好客衣洗涤记录,客人洗衣账目的入账和生产记录的整理和统计。
6、 负责洗衣房财产设备管理,建立明细账,定期清点检查,协助洗衣房领班控制成本费用。
7、 接听电话,传达信息,做好记录,保持办公室干净和整洁。
8、 总结每月生产汇报和员工出勤记录,领取办公用具。
9、 保存各种记录,安排零用现金的报销。
10、认真做好其他交办工作。
(十三)客房楼层主管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客房部经理
直接下级:客房楼层领班、服务中心文员、库房保管员
[岗位职责]
1、执行客房部经理的工作指令,向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2、了解当天住客情况,掌握当天客房情况,监督楼层与前台的联系和协调,确保房间正常及时地出租。
3、 合理安排人力,组织和指挥员工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做好客人迎送和服务以及客房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4、 认真做好员工的服务宗旨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保证优质规范服务。
5、 坚持服务现场的督导和管理,每天巡视楼层,检查管区内30%住客房和OK房,督导领班、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
6、 计划、组织、控制每周的计划卫生。
7、 负责处理客人的遗留物品。
8、 处理客人特殊要求及投诉。
9、 主持领班每天的例会和组织员工全会,并做好记录。
10、负责管区的成本费用控制,督导和检查库房保管员做好财产物料的管理,建立财产三级账,定期检查部门财产物料的领用、调拨、转移等情况,做到日清日盘,账物相符。
11、教育和督导员工做好维护保养和报修工作,定期安排设备维修、用品添置和更新改造计划。
12、负责客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员工,严格按照服务工作规范的质量标准,做好客房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认真查阅每天的各种业务报表和工作记录。
13、坚持现场督导和管理,保证客房服务中心24小时电话接听和监控值台的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
14、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15、负责落实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16、了解员工思想状况,做好思想。
(十四)库房保管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客房主管
[岗位职责]
1、服从客房主管的工作安排。
2、具体负责本部门财产物料的管理工作。
3、掌握本部门固定财产的分类及使用情况,并按分级管理的要求做好各类财产的清点、登账、立卡和更新、添置、转移、出借等登记工作编制三级账,做到有账有物,账物相符。
4、熟悉各种客用品和客房小酒吧酒水的名称规格和质量标准,做好领用、发放、登记、保管和耗用报账工作,按时汇总分析盘点,并报客房主管审阅。
5、掌握VIP和行政楼客人抵离情况,协助楼层,按客房布置要求,及时做好各类礼品和物品的发放、登记和耗用回收工作。
6、熟悉本部门种类工作用具和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做好领用、发放和登记、保管工作,按时统计汇总分析,防止浪费,并做到账物相符。
7、保持备用物料用品货架、橱柜的整洁、安全,防止霉变虫害。
8、负责领用物品的搬运工作。
(十五)客房中心文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客房主管
[岗位职责]
1、服从客房主管的工作安排。
2、负责掌握房态,每天定时编发房态表,并通知客房楼层。
3、负责接听客人电话和掌握客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通知服务员和有关部门提供服务,并做好记录。
4、做好信息收集和资料积累工作,准确回答客人问询,主动做好对客服务工作。
5、负责客房所有钥匙的管理和收发工作。
6、负责捡拾物品和遗留物品的登记、存放和处理。
7、负责整个酒店鲜花的预订和鲜花质量把关工作。
8、负责部门考勤和餐卡统计工作,领发员工工资、奖金、补贴。
9、负责每日楼层人员的统筹安排及休班。
10、负责对客药品的出售。
11、负责对讲机、值台电话的管理。
12、掌握VIP和行政客人抵离情况,并按客房布置要求通知楼层做好各类礼品和物品的配备工作。
13、做好工作室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干净整洁。
(十六)楼层领班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客房楼层主管
直接下级:中班、夜班服务员等
[岗位职责]
1、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并报告工作。
2、负责自己管区内的每日工作的安排,保证岗位有人有服务。
3、负责检查本班组员工的仪容仪表及工作表现。
4、负责检查本楼面客房、公共区域卫生及安全情况。
5、 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督导和带领员工按客房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服务工作。
6、 做好对新员工的带教工作,使之尽快适应工作要求。
7、 负责本楼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财产的保管。
8、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做好物料用品的管理领用和发放。
9、 负责本楼层房间酒水的消费统计、领取、发放与配置。
10、做好交接记录。
11、关心员工生活和思想状况,抓好班组文明建设。
(十七)客房清洁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楼层领班
[岗位职责]
1、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
2、按照客房清洁流程和质量标准,做好客房和责任区内日常清洁及计划清洁工作。
3、保持楼层责任区域内环境通道和工作间的干净整洁
4、负责退客房的检查和报账工作。
5、协助领班做好VIP房和有特殊要求房的布置。
6、协助洗衣房做好客衣的分送工作。
7、按照规格要求布置客房,检查房内各类家具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报告和报修。
8、负责及时上报,处理突发事故。
9、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十八)中班服务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楼层领班
[岗位职责]
1、 按照客房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客房整理和做夜床等各项服务工作。
2、 负责C区通道、海上酒楼两个楼梯,二楼大理石地角线,3号通道楼梯扶手,黑护栏,窗台及地角线卫生,地下室电梯间卫生。
3、 负责地下室电梯间门的关锁、开启。
4、 完成上级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十九)楼层值班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楼层领班
[岗位职责]
1、 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
2、 与夜班服务员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全天候为客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 了解和掌握每天抵离客人的情况,按规定做好预抵客人的客房布置和检查工作,并按服务规程,做好送客进房,客房整理和访客服务工作;按照客房服务规程,做好离店客人的客房检查工作。
4、 负责电梯前和服务台的卫生清洁及楼层的巡视。
(二十)夜班服务员
[管理层次关系]
直接上级:楼层领班
[岗位职责]
1、 负责六楼公共区域,三、四楼公用厕所,服务中心地面的清洁与卫生。
2、 负责关闭海上二楼C区、二、三、四、五、六楼部分廊灯以及2号通道,客用通道灯,3号通道五、六楼通道灯。
3、 与中班服务员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全天候为客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4、 及时提供各种小服务,如提供送报纸等服务,通知相关部门提供,切实做好客人侍应工作。
5、 负责检查夜间安全工作。
6、 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如何做好酒店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
第二条 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二十八日前将结果在职工会上公布(并书面通知各部室),财审部根据通知违纪情况在当月薪资发放时兑现。
第三条 凡公司职工在工作中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凡是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均实行“三做到”(热情主动、认真负责、有始有终),“三保证”(时间保证、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如有一处未尽职者,均应扣除当月奖励薪资的20%。
第四条 职工应安心本职工作,努力掌握业务知识,并使之精益求精。工作上服从统一指挥,不允许在外兼职,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违者扣发当月奖励薪资的40%。
第五条 凡公司职工必须保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如: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使工作延误者,其延误期限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奖励薪资的30%
第六条 八小时以外,如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安排加班者,职工本人应无条件服从;若无特殊理由而拒绝加班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扣当月奖励薪资100%。
第七条 凡属工作变动,公物及资料应随工作变动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公物或资料在移交时发现丢失损坏,按其责任和损失大小扣除赔偿损失费,并扣除当月奖励薪资的40%,严重者处理待岗或下岗。
第八条 收费员不得对收费票据有任何涂改现象,白条收费或私自收取水、电费、少收或不收业主物业费,如有违者处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待岗或辞退。
第九条 凡本公司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自觉遵守社会治安争当文明市民。
第八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在公司业务和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到重大问题,分别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条 凡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工作调查或解决处理的问题,若重要的应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一般性问题作口头汇报,汇报时,应提出本人的处理意见和政策依据。
第三条 公司职工要善于发现新问题,善于处理问题,在实际工作中,
对工作的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发挥公司全体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第四条 各部、室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办事,力争做到正确处理,凡报告(表)经理(主任)和经办要签字,分管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按时上报,半年、全年性的报告(表),总结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再上报。
第五条 上报的请示、报告(表)应交办公室初审,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部、室或具体人员承办。
第六条 上报的请示、报告(表)处理完毕后,交办公室归档备案,若因不负责造成丢失,应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第七条 经管人事档案、文件、资料的人员不得任意泄露公司内部商业机密和个人秘密,因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轻者给予教育、罚款处理,重者给予待岗、下岗处理。
第八条 公司各部、室人员不得越权处理事务和问题,在对外洽谈业务中,不得随意表态和做出决定,在未受法人委托处理问题时,一律在职权范围内动作各项事务工作。
第九章 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凡公司职工,均可享受法定假日待遇,具体休假时间由各部、室负责人在不影响公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调剂安排,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除法定假日外,一律实行请假审批制度,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半天以上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准假后方能休假,事后并填写请假条,未办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考勤按公司及所在地区统一上班作息时间执行。
一、事假: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休事假。
二、无事不假者:按旷工处理。
三、迟到:半小时内为迟到。
四、旷工:按本人一天薪资额扣除,取消当月奖励薪资,旷工一月不超过一次,连续半年时间不超过两次,若有违者,自动下岗。
五、早退:限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凡职工参加电大、函大、学习、考试占用的时间,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准假。
第三条 凡职工的父母、配偶在异地一年内可休30天的探亲假。
第四条 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休3天婚假,未到晚婚年龄的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五条 产假:产前假十五天,产假九十天,难产假一百二十天(凭医院证明)。
第六条 丧假:公司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休五天丧假。
第十章 会议学习制度
第一条 坚持由集体组织学习的制度,会上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本公司规章制度讨论研究公司工作,交换工作意见有关事宜,会议要有准备,讲实效。
第二条 各参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到会,认真作好笔记,领会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贯彻执行,会议期间不得擅自离会场。
第三条 各类会议实行开会前和散会前两次点名制度,凡应到会而在两次点名时缺席一次的人员一律视为缺会,按旷工处理。会议期间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视其影响大小,责任轻重,分别给予批准教育和待岗、下岗处理。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凡公司员工在岗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惩处。
第二条 凡公司员工在服务期限内有突出表现和贡献者按公司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第三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及晋级五种。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二、有利于本公司信誉或公司利益行为,且有事证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一、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二、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者。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一、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二、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临时工作提前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三、对业务维修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四、对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动用等方案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五、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第七条 嘉奖奖金为50元/次,记功和记大功奖金为200元以上,视实际
贡献之价值可作增加,其它单项奖金根据事实而定。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调薪或晋级:
一、一年内记功二次以上者。
二、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秀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三、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第九条 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级别或调整薪金。
第十条 从业人员之惩戒: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免职五种。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串岗者。
二、拒绝考勤人员检查纪律者。
三、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一、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二、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三、对上级主管之正当安排有不同意见,未予宛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四、行为不俭,有损公司声誉者。
五、指挥不当或监督下岗,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六、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七、故意涂改、丢失合同、资料者。
八、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九、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或降薪:
一、在公司内酗酒、闹事,妨害秩序者。
二、在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四、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意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五、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六、一年内记过二次者。
第十四条 警告处分扣奖金50元/次,记过和记大过扣奖金200元以上,视实际损失大小可作增大处罚;降级或降薪,应视条款实际情况而定,无等级可降者,应予改任或降薪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或下岗:
一、无故旷工,一月内旷工累计不超过一次,半年不超过两次者。
二、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者。
三、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严重者。
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遥撞骗者。
五、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和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者。
六、未按照规定或批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八、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九、上班时间,在公司内赌博者。
十、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十一、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十二、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妨害工作秩序者。
十三、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十四、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十五、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十六、一年内记过二次者。
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报董事会通过。
第十二章 员工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 工作目标(36分)即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一次扣3分,各部、室、物业分公司的全体职工由部门经理、副经理参加考核,是公司部室负责人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考核,一月进行一次。
第二条 岗位职责目标(36分)未能履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一次扣3分,是员工的由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考核,是公司部室负责人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考核,一月进行一次。
第三条 考勤目标(10分)(含学习、开会)迟到、早退一次者,各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由办公室主作者和考勤人员考核。
第四条 劳动纪律(10分)上班外出时,未向部、室负责人请示同意许可的,未在办公室登记的,违反公司制度串岗的,违反一次各扣1分;在办公室和办公场所争吵斗殴的,违反一次扣3分;因在外面办事未返回公司报到,未能及时打电话请求批准的,中途离岗者,违反一次各扣1分,由办公室和考勤人员考核。
第五条 部室评议(8分)根据履行的岗位职责,办事的实际效果情况,由部、室组织评议后打分,由部门经理负责,以部、室集体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为准。
第六条 以上总分为100分,各项分数统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公司经理办公会核定,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后的职工考核总分,分别评出先进个人和奖励等级,即职工的总分以最高分数依次分出名次。根据年终目标考核的总分进行等级评定:A等:月上浮薪资20元,B等:不加不减薪资,C等:每月扣减20元薪资或待岗。从当年的4月1日起执行,等级比例A等20%、B等60%、C等20%。
第十三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现金使用只限于对职工个人发放的薪资、津贴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费用,劳务报酬和不足结算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二条 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无故使用现金。
第三条 凡与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往来,达到结算起点的一律通过开户行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条 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开户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需增减时,必须向开户行提出书面申请,由开户行核定。
第五条 公司除财会部核有库存现金外,其他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和设小金库(经研究同意属单独核算的经济实体除外)。
第六条 严禁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顶替零星现金(即白条抵库);严禁利用结算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支现金;严禁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严禁自制收据收取现金(现金收据必须具备有公司印章和财务专用章)。
第七条 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坚持收有凭、支有据。公司自制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签证,并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方能付款,对外来的原始凭证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不符合开支标准,不具备合法手续以及涂改,虚报冒领,数字不实,文字不清等,出纳均有权拒付。
第八条 严禁挪用现金,一切现金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未经批准不得超过第二天12点。
第十四章 票证及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可根据路途的远近预算一定数量的差旅费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二条 县内购买物品,一般采取转账支付,限额零星,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可以借支一定数额现金,当日借当日结清报销手续。
第三条 凡购买办公用具、设备,器材等公用物品,各部、室应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总经理批准后购买,办公室主办,凭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进行报销和验收登记造册,并妥善使用和保管。
第四条 办公用的低值耗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由各部、室负责人统一领取所购公用物品,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每年年初,由办公室对公司财物清点一次,若有损坏和遗失,由财审部评估核实,应视情节轻重,由责任人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到办公室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五条 因工作变动或离开公司,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完清公物移交手续。
第十五章 业务用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因业务需要用餐时,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能业务用餐,总经理因工外出由副总经理同意,办公室经办。
第二条 业务用餐,一般情况下由各部、室负责人接待,需要公司总经理出面的,由公司董事长决定,尽量减少陪餐人员,结算费用由主办部、室结算索据,经办人签字,并说明事由,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 所有的业务用餐,均应遵循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六章 差费报销制度
第一条 凡出差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差费报销。
第二条 到市内、县外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县外、市内20元,市外30元。
第十七章 打印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属打字室内的电脑、复印机等设备,复印纸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和操作。
第二条 未经许可动用打字室的设备者,发现一次处10元罚款且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作延误,赔偿经济损失100%。
第三条 凡需打印的公司文件、资料、工程变更等,未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或未经办公室同意的专人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接件打印,若有发现处20元罚款。
第四条 专人管理人员必须保护设备,随时保持打字室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第五条 爱护公物,正确使用设备,随时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故障,若有设备故障,随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不得影响工作和办公打印。
第六条 凡进打字室查找资料的有关人员,应自觉遵守打字室的管理规定,不得借进出之便动用设备,若有违者罚款30元。
第七条 若专人管理人员因工作忙和休假,由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他人临时代替。
第八条 专人管理人员出入打字室时,应随手关好房门,下班应锁好房门,因疏忽他人私自进入造成设备损坏和违规操作,发现后按《奖惩细则》处理。
第十八章 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爱护车辆是每个员工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公司财产。
第二条 公司车辆必须保证公司业务、办公用车。
第三条 凡公司人员外出办事需用车时,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并填有公司用车派车章,由办公室通知司机出车。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人应根据办事线路长短、远近,本着节约用车、用油的原则,合理安排用车,杜绝无原则用车。
第五条 司机须见派车单后方能运用车辆。
第六条 凡属公司员工,在公司无公事外出的情况下,可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用车理由,经公司经理同意后,填写派车单,方能出车,在员工私事用车时所耗用的汽油、过路费均由用车人承担,并先加油后出车。
第七条 公司员工在因私事申请出车的必须保证安全,若发生不安全的事故,则一切损失和经济责任均由用车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公司车辆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司机应对车辆进行随时保养,做到不出不干净的车,不出有故障的车、酗酒后不出车,车辆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及时维修。
第九条 司机不得未经办公室主任的批准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自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员工不得私自与司机联系用车,由此造成的车辆事故及经济 损失和责任由用车人和司机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第十九章 清洁卫生制度
保持办公场地良好的清洁办公环境,须坚持天天打扫卫生制度,各部、室的地面、桌面、门窗要保持整洁,各种资料做到堆放有序、条理清楚,每天下午下班前15分钟属于打扫清洁卫生时间,上班前半小时属工作汇报时间,每周五下班前1小时进行各部、室的公共卫生地段的清洁大扫除,由办公室负责检查,若未完成大扫除的部、室,责任由部、室负责人承担,扣10元/次奖励薪资。
第二十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章》未尽事宜,另作补充,按现行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条 本行政规章公布之日起执行,希公司全体职工共同遵守。
第三条 本行政规章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如何做好酒店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旅游热"不断升温,给酒店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同时,顾客素质的良莠不齐、治安形势的复杂多样、突出事件的不可预知。下面,我为大家分享做好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狠抓内部安全管理
很多发生在酒店的案件表明,犯罪分子之所有得逞,同酒店内部安全管理人员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强有密切关系,甚至部分员工只是以貌取人,使得酒店安全设施及人员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酒店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工作。
1、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安全部门应配合各部门制定一套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工作程序、应急预案和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检查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安全部门要加强对酒店有关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任何员工在酒店范围内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或非住客在楼层徘徊,都要主动上前询问,在询问时要注意语言的表达技巧。
4、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逐级委任防火责任人,对在酒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实行治安消防安全达标考评制度,将部门(岗位)或个人的安全工作直接与其经济利益挂钩。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l、对服务员进行严格的挑选。酒店的招聘员工时,应严格把关,防止一些不良分子混入酒店员工队伍,对所有招聘的员工要经常性地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培养他们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制度,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时,要求他们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如发现异常情况时懂得如何处理;发现火情会报警、会减火、会正确疏散客人等。
(2)加强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识别犯罪分子的能力,如要求他们能通过观察颜色,识别职业女性、吸毒人员等。
(3)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违纪违规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4)针对社会上的一些典型案例和惨重的火灾,通过全会等途径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5)对全体员工实行安全考核的制度。
3、要求全体员工树立?酒店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
配备安全防范设备设施
酒店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先进的安全防范设备设施,目前酒店常见的安全设备设施有以下五大系统。
1、 电视监控系统
主要由摄相机、录相机、手动图像切换、电视屏幕等组成,一般安全在酒店出入口、电梯内、客房走道及其他敏感部位,用于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正常现象,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对犯罪分子也可造成心理威慑,给酒店的安全带来保证。
2、安全报警系统
在酒店的消防通道、财务部等重要位置必须安装这套系统,以防止盗窃、抢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自动灭火系统
由多种火灾报警器、减火器、防火门、消防泵、正风送风机等组成,是酒店安全必备的设施。
4、通讯联络系统
是指以安全监控中心为指挥枢纽通过呼唤几等无线电话通讯器材而形成的联络网络,使酒店的安全工作具有快速的反应能力。
5、电子门锁系统
该系统对酒店的安全管理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为加强对?智能?盗窃团伙的防范,目前的电子门锁系统已得到进一步改进,即在电子锁上安装自动破坏解码器的装置,当犯罪分子将解码器插入电子锁时,该装置就能将解码器毁坏并报警。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高科技成果应用在酒店的安全管理上。而只有人防和技防相结合,软件和硬件同时抓,才能构筑安全屏障。 如何提高酒店安全管理效果 一场非典给人们敲起了警钟,危机管理成为企业经营重要方面。
随着社会风险因素的增加,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企业的根本问题。因此,社会管理学上提出了危机管理、风险管理理论或危险管理理论。非典作为全国的突发事件,带给人们的启示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要树立危机管理意识,建立预警机制,提高应对能力。作为酒店,在经营管理中,研究风险发生的原因、风险因素、特点及其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防范危险的发生。从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保证社会物质财富免受重大损失。作为酒店,如何在经营中抓好危险管理,做好安全工作?总结七年多的经验教训,我们的体会是:
摆正一个关系?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1996年深圳某酒店发生特大火灾,死亡30人;2002年7月13日,北京某酒店发生火灾,死亡2人。近两年,歌舞厅、网吧的火灾,死人数更多,危害更大。这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事件,令酒店的老总们毛骨悚然,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然而在日常经营中,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又往往使领导忽视安全,出现安全讲在嘴上,挂在墙上。在工作中,经营上花钱,优先安排,安全设施往往一拖再拖。安全检查不合格,往往靠喝酒,搞关系来解决。
如何处理这一对矛盾?我们在经营管理中坚持摆正二者关系,用安全保证效益。
作为酒店,为客人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前提和根本是保证客人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是酒店最大的`社会效益。酒店经济效益也是以安全为前提和保证。因此,安全虽然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是,它都保障经济效益和实现。一旦失去安全保障,那么酒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会付之东流。因此说,安全是酒店实现效益的最根本的保障。酒店做好危险管理,保证客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向客人负责。同时,也是向经营管理者自身负责。领导者事业的成功,也是以酒店安全为前提的。
抓住主要环节?提高危险管理效果
危险管理理论要求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掌握其规律,有针对性地预防,从而提高危险管理的效果。从酒店安全实际出发,分析掌握容易发生危险的环节,在关键环节上做好防范,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危险的多发部位在以下几个方面,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危险管理。
第一,大功率电器超负荷运行,往往容易引起线路发热导致火灾。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对空调等设备和线路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
第二,电线老化引起短路以及设备陈旧,接触不良导致线路发热,发生火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客人、餐厅、公共区域线路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在检查中,发现餐厅厨房布线不规范,电线裸露,存在隐患,及时改正,重新布线。
第三,客人吸烟,不熄灭烟头,室内外乱扔,往往引起火灾。于是我们在客房设立提示牌,服务人员发现烟头及时处理。
第四,厨房油锅开关、煤气管道漏气、柴油管路漏油,都容易发生火灾。因此,对这些危险部位加强管理,制定责任制,落实到专人管理。
第五,客房门锁不安全,窗插不牢等等,是发生被盗的主要原因。我们采取定期维护,逐步更换这为电子门锁等措施。
由于抓住了危险发生的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提高了危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风险。
建立一套制度?重在落实
危险管理,抓思想教育是重要的。但是要常抓不懈,光靠教育还不够,还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证。几年来。我们完善了危险管理制度,制定了《防火制度》、《防盗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等,并在酒店全面贯彻执行。
第一,酒店各部门经理与总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实现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部门经理应向层层落实。
第二,按制度检查落实。订立一套制度并不难,难的是真正贯彻落实下去。许多单位制订在纸上,挂在墙上,并未落实,形成有名无实。我们在工作中,把贯彻制度作为重点。经常按制度组织检查。有一次,一个部门使用消火栓水管未及时安装好,万一出现火警,影响使用。对这件事,我们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使员工受到震动。从而使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酒店的危险管理是人与设备的结合。因此,在发挥人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要发挥设备的作用。完善安全设施,保证监控设备的有效和完好,是危险管理的物质条件。现代酒店科技含量增加,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监控设施。客房的探头、喷淋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证处于有效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保证酒店的安全。
培养一种观念?树立风险意识
做好安全工作,从根本说是全员的自觉行动。因此,酒店全体员工树立一种风险意识,时刻保持一种防范风险的意识是危险管理的根本。因此,多年来我们从三个方面抓安全教育培养职工树立风险意识。
首先,凡是新员工培训,都设置酒店危险管理课程,并且有消防栓、灭火器的使用操作演习。让新员工从进店开始就有一种风险意识和消防设备的使用能力。
其二,当月组织部门经理搞一次服务质量大检查。其中,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每月一次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汇报会。其中总结面置安全工作。年终评比,评选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个人。
其三,每逢节假日,专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培养全体员工养成了一种风险意识。头脑中时刻有安全这根弦。比如,每年春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保安部门事先都把来灭火器准备好。员工整理客房,发现烟头,都用水浸湿,防患于未然。在早晚客人入住、离店高峰,发现路上有烟头,员工们都主动踩灭。由于酒店上下人人有树立起一种风险的观念,有效地保证了酒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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